**********于****年8月**日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新钢公司电弧炉节能环保升级易地改造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评验收及报批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8-**)。现招标人将原公告中第*条第(*)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内容:(*)、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具有*名(含)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为:(*)、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具有*名(含)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报名时间顺延至****年9月1日下午**:**(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其他内容不变。
本变更内容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新余钢铁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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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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