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永安东路人行道修复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采购计划备-[****]-*****号”文件实施采购,采购人:***********,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项目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镇赉县永安东路人行道修复工程
2.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3.施工地点:镇赉县永安东路
4.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采购范围及内容:建设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2《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年1月1日至开标前类似的项目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其它人员根据本项目进行自行配备;
3.4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年(****、***2、****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年-****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相关政策和要求,办理入吉手续。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月**日**时**分至***4年**月**日**时**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保证金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开户名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支行,账号:********************,磋商保证金:****元整(*****.**元),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和须知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楼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镇赉县环湖东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永安东路翰林学府**号楼下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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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0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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